2020.7.9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,即2018.7.6至2020.7.9期间可免加征关税,但2020.7.9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%,出口美国的企业,7月9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。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于7月6日公布第六批对华商品排除加征关税有效期延长清单,仅有12项商品获得延长排除加征关税有效期。
原340亿美元商品关税排除清单内共有110项,有效期至2020年7月9日。新清单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7月9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
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:2020.7.9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,即2018.7.6至2020.7.9期间可免加征关税,但2020.7.9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%,出口美国的企业,7月9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。
相关产品出口企业注意,7月9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。
部分公告
USTR公告原文:
https://ustr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enforcement/301Investigations/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July_2020.pdf
根据6日发布的最新排除加征关税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来看,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2项,也就是说,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98项。
美国商务部官网于6月29日发布声明,取消对香港的特殊相关待遇,包括暂停出口许可证豁免,并正在进行差别待遇评估。
6月3日,美国商务部宣布将把33家中国企业及机构列入“实体清单”,限制这些企业同美国企业进行商业交易。该限制措施已于6月5日正式生效。
迄今为止,美国已将超过300家中国公司或实体列入“实体清单”。